晋中市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限至2月25日 |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持续推进医保参保扩面,确保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医疗保障权益,日前,晋中市医保局决定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5日,延长期内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保持不变,在延长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规定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2024年山西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行App、办税服务厅专用POS机、现金等方式办理缴费,缴费时需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和缴费年度。特殊缴费需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的特殊人群,由医保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对特殊群体进行身份标记(同一类特殊群体标识须唯一),将标记后的参保等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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